生态文学是以自觉的生态意识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学。它把自然作为抒写对象,主张人与自然是一种平等的关系,强调人对自然的尊重,强调人的责任与担当。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文学,生态文学除了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怎样的,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,便是要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。
同上述二者相比,加拿大作家莫厄特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文学作家,他对狩猎行为疾恶如仇。他的作品《与狼共舞》《被捕杀的困鲸》《鹿之民》《屠海》等充满强烈的生态意识。他以一己之力,几乎是独臂扭转了狼在公众面前的形象,使其从令人恐惧的恶魔变成了荒漠上的浪漫象征。
生态文学所持的生态整体观——大地完整性——的主张,即不把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中心,不把人类的利益作为价值判断的**尺度,并不意味生态文学蔑视或反人类。恰恰相反,生态的整体利益是人类的根本利益和**高价值。生态文学已经对人的言论、行为、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。人类只有放弃或者矫正一些糟糕的行为,不把自己作为自然的中心,才有可能逐渐远离生态危机。
进入21世纪,人类的行为开始变得理智起来。随着退耕还林、天然林保护等为代表的一批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,中国人对待自然的态度发生了重要变化。乱砍滥伐和乱捕滥猎已经成为可耻的事情,没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非法伐木和猎杀**了。由于工作关系,我有幸参与和见证了一些重大生态工程的建设过程,而作为一个生态文学作家,使命和责任要求我必须把这一切记录下来。于是,便又相继创作了报告文学《共和国:退耕还林》《告别伐木时代》《大兴安岭时间》等。
近几年,在创作《一种精神》《乌梁素海》《油茶时代》《薇甘菊》《粒粒饱满》等作品的过程中,我逐渐认识到,生态问题不是技术问题,不是管理问题,甚至也不是经济问题,而是深层的文化问题。这就要求,生态文学必须回到本源去——进入人的内心。我们心中的道德律所起的作用,我们对自然的敬畏和尊重,我们对于发展的巅峰到底是什么的重新审视和思考,是生态文学万万不能忽略的。
克服现代化的轻率和功利,将生态意识和自然**精神深深地嵌入到我们民族文化中,把生态文明的种子播入每个人的内心。或许,生态文学的使命和责任就在这里。